各系部、处室、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开云入口(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11〕8号)和教育部《开云入口(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加强新形势下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1〕6号)精神,加强和改进我院军事课教学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防法》、《兵役法》和《国防教育法》为依据,围绕高职人才培养战略目标和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需要,通过对学生实施军事理论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增强学生国家安全意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国家培养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素质优良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打下坚实基础。
二、成立军事课教学工作机构
1.成立军事课课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政工处、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武装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系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制定军事课课程建设发展规划,定期研究军事课课程建设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适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军事课课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推动我院军事课课程建设的发展。
2.成立军事课教研室,负责依据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等有关要求,制订军事理论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做好理论教学、技能训练考核与总结;组织开展各种国防教育活动,做好活动考核与成绩认定。
三、推进军事课课程建设
1.将军事课课程列入我院课程建设发展规划,作为我院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军事课(含军事理论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列入我院教学计划,并作为必修课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2.军事理论教学使用山东省学校国防教育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推荐的教材,教学时数为36学时,计2个学分。在军事理论教学中,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掌握好深度和广度,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确保教学质量。
3.军事技能训练时间为2周,实际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4天。在组织军事技能训练时,要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为依据,严格训练,严格要求,培养学生良好的军事素质。
4.在组织军事课教学的同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活动,把国防教育渗透到各学科教学和各管理活动中。
四、加强军事课教师队伍建设
1.逐步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军事课教学工作队伍。专职军事理论教师数与同年招收学生数之比为1:800至1000,兼职军事理论教师不少于4人。
2.将军事课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中。专、兼职军事理论课教师应具有军事学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及中级以上职称,岗前接受过相关培训,熟悉教学大纲和教材,能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有效组织教学,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及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相关活动的能力。专职军事理论课教师的岗位选聘、职称评审依据我院相关文件执行。
3.重视专、兼职军事理论课教师的在职培训工作,将师资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费预算,保证专、兼职军事理论课教师每四年至少接受一次省级及以上培训,并适时组织部队教官和专业教师开展经常性的教研活动,鼓励支持军事课教师结合实际开展工作研究。
五、改善军事课教学条件
1.保障军事课教学经费,并纳入我院年度经费预算。其中,军事课教学工作人员参加省级及以上国防教育活动经费需单列。
2.根据军事理论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的实际需要,为军事课教研室配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必要的设备器材用于教育教学和实践活动;为满足课程要求安排相应的多媒体教室和训练活动场地。
3.征订购买军事类音像图书报刊资料,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研制开发军事课教学软件,实施多媒体教学,增强军事课教学的辐射力和感染力。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