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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入口(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省级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管理办法

2019-05-10


为进一步发挥我院名师和技艺技能大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能力,探索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根据《开云入口(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印发〈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和〈山东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处函〔201843号)和《开云入口(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资助经费拨付的通知》(鲁教师处函〔20183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开云入口(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师德师风建设为核心,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重点,坚持高端引领战略,努力提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水平,搭建教师发展平台,形成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全面加强高素质专业化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我院教育改革发展提供良好师资保障。

二、项目简介

山东省教育厅已公布立项建设的省级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和省级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以工作室或平台主持人为核心,职业院校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为主要成员,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为目标的高端学习组织和研修共同体。

三、责任分工

1.教务处(工作室和平台项目管理办公室)职责:

教务处是省级工作室和平台建设实施的第一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工作室和平台建设总体规划,并协调相关部门在场地、人员、经费、待遇等方面给工作室和平台建设提供支持;负责工作室和平台管理制度建设;负责遴选和培育院级工作室和平台,确定院级工作室和平台年度建设任务;组织评审立项、实施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开展考核与验收;负责省级或国家级工作室和平台校内遴选推荐等。

2.系部职责:

工作室或平台所属系部要协助做好场地、人员和设施设备等保障工作,要负责建设管理和指导,促使工作室或平台建设上水平、出成果,提高建设效益。

3.主持人职责:

主持人是工作室和平台建设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制定建设方案和内部管理实施细则,组建研修团队,确定研修主题,带领成员开展协同研修、共同培育成果。

4.成员职责:

成员应在工作室或平台主持人的带领下积极参与研修活动,制定个人研修计划,完成研修任务,提交研修成果。

四、建设任务

(一)工作室建设任务

工作室主持人要以工作室建设方案为依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创新教师研修方式方法,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丰富学习资源,调动成员研修学习的积极性和自主性,主要承担优秀骨干教师培养、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协同研究与创新、社会服务等职责,主要研修任务为:

1.师德师风建设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四有”好老师标准、四个“引领人”和四个“相统一”等要求,贯穿于教书育人全过程。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立教,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存高远,淡泊名利,为人师表。名师工作室的成员应至少获得1项校级以上师德标兵、优秀教师、最美教师等荣誉称号。

2.培育优秀骨干教师

充分发挥名师和行业企业专家传帮带作用,以名师为引领,以中青年教师和企业一线技术能手为骨干,以校为主,校企结合,深入开展学习、交流、研究、合作,增强人才培养、科技研发、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建成结构合理、梯次有序、理论知识扎实、技术技能过硬的优秀教师团队。在建设期内,至少建设教学团队1个。培养一批全省乃至全国职业教育的专业带头人、技能大师、教学名师。建设期内,至少培养教学名师或青年技能名师1人。

3.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1)建立产业结构调整驱动专业改革机制,调整专业结构,聚焦专业方向,优化资源配置,整体提升专业发展水平。在建设期内,按照省级品牌专业标准建设专业1个。

2)完善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中高职五年制贯通培养相关项目实施富有成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完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健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期内,积极申请和承担现代学徒制或校企一体化育人等省级及以上试点项目。加强工学结合课程建设,深入推进教学模式改革,建设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物化成果主要包括中高职人才贯通培养改革方案、理实一体化课例(教案、说课稿、课件、讲课视频)、校本课程教材、数字化教学资源、教学研究项目及论文等。

4.开展教研科研活动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教育思想、内容、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应用于教学过程,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形成一批贴近教学实践、效果明显的职业教育优秀成果。在建设期内,至少申报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发挥名师工作室成员协同优势,与企业共同开展技术攻关、工艺改进及研发活动,及时将最新科研成果融入教学,推动名师工作室整体教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建设期内,积极承担省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根据工作室特点探索技术服务创新。

5.强化协同研修与创新

鼓励进行区域或相近专业中高职跨校协同研修。由高职院校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牵头,组织中职和高职衔接专业的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团队研修和协同创新,广泛开展中高职教师团队研修和技艺技能传授活动,生成一批优质研修资源,示范引领校本研修模式,打造一批定期研修、协同研究、常态合作的中高职研修团队,促进中高职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科研教研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技术应用与创新能力协同提升。

6.提高社会服务能力

鼓励开展社会培训、技术服务、师资培训、岗位培训等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活动。以名师工作室为依托,强化指导队伍建设,着力培养技术技能过硬的优秀指导教师,开展校际教师研修服务,承担职业院校师资培训。建设期内,积极开展师资培训;服务学生实践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提升,指导实施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指导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教师和学生技能大赛,建设期内,积极参加信息化教学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积极指导学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发挥名师工作室服务功能,积极开展校际、校企协作,为企业职工培训和社区教育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提高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广泛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和社区教育,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建设期内,积极开展社会培训。

7.特色创新

各名师工作室应根据自身特点,从工作室运行模式、技艺技能创新、社会服务、科技创新、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创新性的开展工作,产出一批特色鲜明、有一定影响力,可推广的优秀成果。

(二)平台建设任务

平台主持人要以平台建设方案为依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创新教师研修方式方法,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丰富学习资源,采取师徒传承和合作研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平台成员围绕传统(民族)技艺传承、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新技术技能的开发与应用、实习实训资源开发、创新创业教育,协同研修与创新等内容开展研修,提交研修成果。主要研修任务为:

1.开展传统(民族)技艺传承

围绕全省民族传统工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创新,开展技艺教学、研究、展示、交流和传播活动,吸引校内外师生积极参与传统技艺学习、传承、推动民族传统工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代际传承。在建设周期内每年度应在校内外展示研修成果2次以上。

2.新产品、新技术技能的开发与应用

服务“中国制造 2025”和“互联网+”发展,以十大高端制造业领域技术和生产发展为重点,围绕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岗位要求,发挥技能名师和行业企业技术专家技术技能领军作用,开展新技术技能的开发和应用。发挥平台团队优势,立足企业生产技术难题,服务企业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开展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提升教师科技研发和技术服务能力。在建设期内应完成高水平纵向教科研课题或企业横向课题1项以上,主持人及其成员取得一定数量的高质量的研究成果(研究报告、论文、奖励、专利、教材、标准、专著、媒体刊载等)。

3.实习实训资源开发

发挥平台产业技术优势,提升专业实训设备水平,建设或基于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开发实习实训教学项目、内容和资源,推行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采用项目式、案例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在建设期内完成至少2个以上相关专业实验(实训、实习)数字化资源的开发,并推广应用。

4.创新创业教育

围绕技艺技能创新、应用、传承,拓展师生共同创新创业形式,开展技术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创新创业活动,开展创新创业实战,加强交流研讨,提高教师创新创业能力。在建设期内开展校内外创新创业实践活动3次以上,或参加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2次以上。

5.团队建设

平台成员至少8人,其中应由学校“双师型”骨干教师(不少于4人)、行业企业技术专家或企业生产一线技术能手(不少于2人)等组成。通过研修活动培养在某一方面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知名教师,打造一支在全省乃至全国有成就、有影响的教师队伍。在建设期内至少培养市级人才1人以上,20%以上成员获得校级及以上人才称号(荣誉)。

6.特色创新

传承创新平台应在运行机制、研修模式、校企合作、成果推广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与创新,积累经验,形成特色,并在区域内产生较大的影响力。

五、过程管理

1.教务处将对工作室和平台建设进行调度、指导与监管,及时了解建设进度,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底前对工作室和平台建设的进度进行检查和评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形成工作报告上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同时,对所有工作室和平台进行绩效评价,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工作室或平台实行动态调整。

2.工作室和平台主持人应建立工作室日常管理档案制度,档案应包括团队成员基本情况、教科研活动记录,课题立项、研修过程性文件,研修物化成果,项目宣传、展示、经验总结、媒体报道等文件,要对研修活动开展阶段性自评,并撰写年度总结报告报学校主管部门。

3.凡属工作室或平台研修成果如论文、教材、专利、标准、媒体刊载、技术资料和成果鉴定资料等,在发表、出版、展示、汇报时应注明“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工作室)资助”字样。

六、保障措施

(一)条件保障

系部为工作室和平台配置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办公条件和基础设施设备,要对其开展的项目研发、技术革新、成果转化等工作给予指导和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在安排主持人或核心成员教学及其他任务时要给予适当考虑,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利条件。

(二)经费保障

1.省级工作室和平台在省级财政支持项目建设的基础上,我院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资金支持。院级工作室和平台每个项目建设期内给予建设支持经费2万元。

2.工作室和平台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由教务处统一预算,主要用于工作室或平台的师资培养培训、课题研究、资源开发、项目研发、企业实践等。工作室或平台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学院出台的有关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规定合理使用,接受教育、财政和监察等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我院负责对工作室和平台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

七、考核工作

1.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由山东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和学院教务处同时考核,采取随访、查看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听取建设汇报及其查阅支撑资料等方式进行。期满考核由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组织专家对工作室或平台进行评价考核,主要通过自评汇报、座谈和查阅资料等,并通过专家合议后产生考核结果。

2.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3.工作室和平台实施动态考核管理,建设期内如有以下情形,将停止工作室或平台建设:

1)主持人因故无法继续开展工作,所在系部又无法找出替代人选者;

2)年度考核不合格,经整改后仍然不能达到要求者;

3)其他原因导致工作室或平台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4.对考核成绩为优秀的工作室或平台作为推荐申报国家级工作室或平台的主要依据,经山东省教育厅期满考核合格的省级工作室或平台将由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工作室)”或“山东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平台)”称号并予以挂牌,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予以撤销。

(院级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参照本通知执行)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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